【明報專訊】未必所有問題都有答案,但有些問題我們始終要面對,就如以下這一條﹕不准戴義肢的運動員參加奧運會,是對,或錯?
事情是這樣的,南非田徑選手奧斯卡.比斯拖里塞斯(Oscar Pistorius)是天生好動,但自小沒有了雙腿的殘疾運動員,沒有腳,卻阻不到他的雄心,配戴上義肢後,他仍然活躍於各樣運動項目,而且表現出色。直到數年前,他嘗試田徑項目,不試猶自可,一試就知道原來自己非常跑得,在2004年雅典傷殘奧運會上摘金,自此以後,他更跑出自信來,決定衝出殘奧,挑戰「常人」,結果在南非公開賽中,勇奪400米金牌!
奧斯卡從寂寂無名,搖身一變成為田際知名的「無腳飛人」,他決定更上一層樓,爭取參加北京奧運會,寄望為殘疾人士闖出一片天,不問最後成績,只望人人平等……
難定分界的「人人平等」
此其時,國際田聯卻傳來回覆,表示經過詳細研究後,否決讓奧斯卡參加北京奧運,理由是義肢令奧斯卡「着數」了,據研究分析,奧斯卡借助外物,那對新款義肢令他比其他選手「慳」了25%的能量。國際田聯並表示,若此例一開,不排除日後有運動員配上一對翼來比賽云云。
隨着科技進步,相信各總會及體育機構都要好好準備面對類似的個案,田聯認真處理沒有不妥,但那什麼一對翼的舉例就稍嫌多餘了。
奧斯卡並沒有放棄,他正向體育仲栽法庭(CAS)上訴,姑勿論最後仲裁如何,奧斯卡一案都肯定視為先例,日後類似個案肯定陸續有來。不過就算奧斯卡上訴得直,他也還需為奧運達標而努力。
公平如何定義,對常人公平還是對殘疾人士公平?延伸的問題是,奧斯卡的新款義肢,對其他殘疾人士來說又是否公平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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